中国法医学杂志

2025, v.40;No.218(S1) 149-1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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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ICD因果关系理论统一法医临床和法医病理鉴定的依据和思路

祁敏倪,郭伟芹,陈懿璇,肖旭东,王典,于晓军

摘要(Abstract):

本文参照第11版的世界卫生组织《国际疾病分类》(ICD-11)的死因分析观点,根据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3术语和定义(重伤、轻伤、轻微伤)、总则4.3、附则6.1,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》总则4.3等相关规定,结合多因一果的伤因、死因实际案例,论述了不同程度损伤、残疾、疾病、中毒共同作用下,损伤和死亡不良后果的统一的因果关系分析观点。旨在探讨应用代表当代医疗水平的WHO-ICD因果关系理论,统一应用于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的多因一果鉴定思维模式,以期促进医学、法医学和法学界达成相关共识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 法医学;因果关系;死因分析;伤因分析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汕头大学医学院院级教改项目(002-18122816);汕头大学医学院院级教改项目“利用医疗损害案件的培养医学生的临床-基础整体思维训练的教学模式探索(2024-20)”

作者(Author): 祁敏倪,郭伟芹,陈懿璇,肖旭东,王典,于晓军

DOI: 10.13618/j.issn.1001-5728.2025.S.0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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